农村低压电网剩余电流保护系统
农村低压电网选用二级保护、三级保护时,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可参照表2和表3确定。
3.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分断时间
在低压电网中,当仅安装设备总保护时,应选择快速动作型保护器,快速动作型保护器的最大分断时间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农村低压电网选用二级保护时,为保证保护器动作的选择性,总保护必须选用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器(延时型剩余电流继电器或延时型剩余电流断路器),其分断时间与末级保护的分断时间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农村低压电网选用三级保护时,为确保保护器动作的选择性,总保护和中级保护必须选用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器,其相互间的配合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4 各级保护的具体职责
4.1 末级保护
剩余电流保护系统中的末级保护,它对家用电器、移动式电器以及临时用电设备的保护,应实现直接接触保护。它所选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只作为直接接触防护中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(或称之为后备保护)。对于用在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,应选用高灵敏度、快速动作型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即In小于等于30mA,动作时间小于0.1 s。手持式电动器具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为10mA,特别潮湿的场所为6mA,动作时间小于0.1s。
在农网改造中,要求每一用户安装家用剩余电流断路器,就是防止家庭中由于家用电器的增多,并经常在使用中可能发生直接接触触电所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。它是家庭安全用电有效的保护措施。
4.2 中级保护
当线路的负荷较大,特别是这条分支线上的用户较多,低压线路又较长,便需增设中级保护,主要监视这条支线线路的安全运行状况。当天气突变,如台风、雷击及其他外力引起的断线落地、倒杆等带来的危险电压,中级保护便可作为间接接触触电的后备保护。直接触触电不是它的保护对象。同时,中级保护也是降低线损、防止电气火灾的重要技术措施。
4.3 总保护
总保护监视全部线路的运行状况。当天气突变,如台风、雷击及其他外力所引起的断线落地、倒杆等,带来的危险电压造成间接接触触电时,作为后备保护。对于在室外的各种原因造成的直接接触触电不是它的职责范围,因此它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,不需要过多考虑灵敏度。总保护也是降低线损,防止电气火灾的重要技术措施。
DL/T499—2001《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》规定,临时用电、周期性的季节性用电,也都应有防止直接接触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。所谓临时用电,是指小型基建工地、农田基本建设和非正常年景的抗旱、排涝等用电,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。这些用电应装设配电箱,配电箱内应配装控制保护电器、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计量装置。同时还规定:若临时用电线路超过50m或有多处用电点时,应分别在电源处设置总配电箱、在用电点设置分配电箱,总配电箱内均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。安装在这种配电箱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必须是快速动作、高灵敏型的保护器。至于农业周期性季节用电,它不属于临时用电范围,但在农网改造中,对场头脱粒机、小电泵、黑光灯也已经安装了相应的配电箱,箱内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也均是快速动作、高灵敏型的保护器,以作为防止直接接触触电的后备保护。
上一页12 |